官方兽医制度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兽医体制,是欧美大多数发达国家均采用的兽医管理制度。我国于2005年通过《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确立了官方兽医制度,2007年修订《动物防疫法》,第一次明确了其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官方兽医的具体职责是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北京按照建设“世界城市”的要求,结合法定职能,自2008年起至今,积极推动具有首都特点的官方兽医体系建设。 (一)构建监管网络。构建“两级四层”立体监管网络,搭建以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圆心辐射全市的监管区域网络。市、区县以下设立派出边界站点31个、区域官方兽医室46个、驻厂(场)官方兽医室30个,派驻官方兽医。截至目前,市级及14个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备独立办公场所,31个边界站点全部建设完成,区域官方兽医室已建成37个,占总规划数量的88%,30个驻厂(场)官方兽医室全部建设完成。 (二)建立工作机制。在官方兽医工作职能职责范围扩大、任务加大、责任加重的背景下,研究制订推行签约兽医辅助支持下的官方兽医工作制度。具体是择优选择辖区内职业兽医、院企兽医,录用为签约兽医,作为官方兽医工作技术支撑辅助人员,设定条件、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将检测、诊断等技术性工作实行授权转移,授权其根据检查结果签署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制发的《动物临床检查证书》。畜主持此证书到区域官方兽医室申领检疫合格证明。截至目前,全市已确认官方兽医661人;承担动物临床检查和产品检验等工作的签约兽医共1215人,其中执业兽医98人、镇村兽医752人、院企兽医365人。 综上所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物卫生监管网络更趋完善。为全面落实动物防疫法、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最终实现保障畜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目标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截至5月底,共检疫许可动物13749.3062万头(只)、动物产品2.6002万吨,检出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29.9576万头(只)、产品648.2吨;立案377起,涉案金额163.0462万元,罚没金额49.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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