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诊断 1.1临床症状:犬瘟热的潜伏期随传染来源的不同,差异较大。来源于同种动物的潜伏期一般为3-6天,来源于异种动物的潜伏期可长达30-90天。50℅-70℅的犬经犬瘟热病毒(CDV)感染呈现亚临床症状,体温呈双相热型,病程初期,发高烧,体温升高至39.5-41.0℃。食欲不振,精神轻度沉郁,眼、鼻流出水样分泌物,打喷嚏,持续2-3天后,进入无症状期,体温转归正常或低烧。此时,白细胞减少(4000-10000个/mm3)。一般2-15天后,体温再次升高,病情加重,呼吸道卡他性炎症比较明显,食欲废决,眼结膜潮红并有脓性分泌物,鼻镜干燥和龟裂,高度角质化,病初流大量浆液性鼻液,后逐渐变成脓性鼻汁。病程长的犬足枕角层会增厚,出现硬趾症。 此外,还有下列各系统症状: ①呼吸系统症状:初期为干咳,后发展呼吸急促、困难,继而转为湿咳,肺部听诊呼吸音粗历,有湿性啰音或捻发音,呈现“唇式呼吸”、“颊式呼吸”“腹式呼吸”。 ②消化系统症状:主要表现为食欲不振,呕吐,腹泻,里急后重,腹泻物中混有黏液或血液,恶臭,肛门括约肌极度松弛,严重脱水,消瘦,体重明显减轻,有的会继发成肠套叠。 ③皮肤症状:病程长的部分病犬腹下、四肢内侧会出现米粒大的丘疹、湿疹性皮炎或脓性皮疹,足垫和鼻端高度角质化。 ④神经性症状:主要由CDV侵入中枢神经系统并增值而产生的非化脓性脑炎所致,神经症状通常在全身症状恢复后7-21天出现,也有一开始发烧时就表现出神经症状。先沉郁后兴奋,站立不安,步态不稳,癫痫,角弓反张,共济失调,转圈,冲撞,咀嚼肌群出现阵发性颤搐,口吐白沫,牙关紧闭,颈部强直,随即倒地抽搐至癫痫样发作。随着病程的发展,抽搐时间也不断延长,时间从数秒至数分钟部等,发作次数由每天几次到几十次。出现神经症状的犬多数预后部良,少数病犬即使治愈后仍留有局部抽搐的后遗症。 ⑤眼睛症状:犬瘟热还可以表现为严重的结膜炎和角膜炎,主要是由CDV侵害眼神经和视网膜所致。导致眼脸肿胀,结膜潮红,角膜水肿,溃疡,穿孔,眼睛突然失明,肿胀,瞳孔反射消失等。 1.2实验室诊断:单凭临床症状可作出初步诊断,最后确诊还需要通过试验室诊断。在多种细胞的胞浆内出现嗜酸性包涵体可作为确诊依据。同时结合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进行病毒分离和中和试验、补体结合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准确性更高。 2、治疗 本病目前尚无特效疗法,病死率高达90℅以上。但近年的临床实践经验表明,中、前期治疗以CDV单克隆抗体为主,其效果好于高免血清,再配合对症和支持疗法等进行综合治疗,可获得一定疗效。晚期效果差,尤其是出现神经症状后,基本上没有治疗价值。 犬瘟热一般分为四类:呼吸道型(肺炎型)、消化道型(胃肠型)、神经型和混合型。各种疗法原则与方法如下: ①呼吸道型(肺炎型):肌肉注射CDV单克隆抗体0.5-1.0ml/kg体重,氨苄西林钠60-80mg/kg体重,硫酸链霉素80-100mg/kg体重和利巴韦林30-50mg/kg体重。每日1次,连用3-5天。此型病犬不宜或尽量少输液,以免对肺造成伤害。 ②消化道型(肠胃型):肌肉注射CDV单克隆抗体0.5-1.0ml/kg体重。利巴韦林30-50mg/kg体重,止血敏250-1000mg/次•日。同时使用下列药物进行静脉输液,即用:(I)等量的复方氯化钠溶液30-80ml/kg体重,胺苄西林钠60-80mg/kg体重,混合滴注;(II)等量的5℅的葡萄糖溶液30-80ml/kg体重,小诺霉素60-120mg/次•日,VC250-1000mg/次•日,VB650-200mg/次•日,三磷酸腺苷二钠(ATP)20-40mg/次•日,辅酶A(CoA)50-300单位/次•日,混合滴注。每日1次,连用3-5天。 ③神经型:在有食欲的情况下,口服安定2.5-20mg/kg体重或同等济量注射针剂,同时肌肉注射VB150-200mg或VB121-2mg/次•日,每日2次,每隔8小时一次,连用3-5天。此法对缓解神经症状有一定疗效,但彻底回复较为困难。 ④混合型:以对症治疗为主。同时肌肉注射CDV单克隆抗体每日0.5-1.0ml/kg体重,连用3-5天。 3、预防 3.1定期接种疫苗。预防犬瘟热最根本性的措施就是定期注射疫苗。进口疫苗免疫效果要好于国产疫苗。目前临床上常用的进口疫苗有二联苗、六联苗、七联苗,能预防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副流感、犬传染性肝炎、犬钩端螺旋体病(出血型和伤寒型)和狂犬病等。一般免疫程序为:42日龄至12月龄的犬,需连续注射3次,每隔15日注射一次。使用的疫苗首次为二联苗,其次为六联苗,最后一次为狂犬单苗。成年(1岁)后每年加强免疫一次,注射七联苗(含狂犬病)即可。 3.2加强兽医卫生防疫措施。各养殖场尽量做到自繁自养,在犬瘟热流行季节,严禁将场外犬带到场内;各犬类交易市场必须严格把好免疫入口关。凡进入交易市场的犬必须15天前,依法取得国家法定动物防疫机构出具有效的犬类重大疫病(狂犬病、犬瘟热)免疫证明,登记造册后,方可交易。 3.3发现病犬或疑似病犬应及时隔离、治疗,对无治疗价值的进行扑杀或实施安乐死,实行无害化处理。 3.4加强消毒。CDV在PH7.0环境下较稳定,在低于PH4.5和高于PH9.0S时易被灭活。该病毒对热、干燥、紫外线、氯仿、乙醚等有机溶济敏感,0.1℅的甲醛或1℅的煤酚皂溶液在数小时内可以杀死。因此。对犬舍、用具、周围环境及运动场地,要经常性的定期消毒。对犬类交易市场要进行立体式消毒,包括地面、墙壁、空气等,每天至少1次,同时在交易市场内安装紫外线灯,每天消毒1-2小时。常用的消毒药有氯仿、乙醚、3℅的氢氧化钠、10-20℅的漂白粉以及0.1℅的甲醛或1℅的煤酚皂溶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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