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大部分废弃物没有无害化处理 养殖场的粪尿及日常死亡的动物尸体、屠宰加工场的废弃物和污水、活畜禽市场的污水污物,动物诊疗机构、疫病研究机构、诊断检测机构等排出的垃圾和废弃物等,多数没有经过适当的处理,这些不但能传播动物疫病,而且排放到环境中对环境的污染也很严重。 2.3控制易感动物方面 2.3.1强制免疫 从近期国家实施的强制免疫计划来看,一是如何提高免疫密度和采购疫苗质量,是当前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二是从不断有散发疫病判断,一些地方免疫密度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应免动物占当地动物总数的比例太小;三是应根据疫病防控情况,建立强制免疫的退出机制。 2.3.2其他疫病日常免疫 中小型养殖场免疫程序不合理,多数没有根据免疫抗体消长情况进行科学免疫;一些养殖场动物免疫不到位,而一些养殖场动物则疫苗接种的种类和次数过多,均影响免疫效果;散养畜禽免疫率很低,多数动物没有进行免疫。 2.3.3饲养管理问题 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畜禽,养殖水平较低,饲养条件差,常常产生应激反应,加上环境卫生问题,导致动物抵抗力差;大量使用抗生素类药物作为预防用药和治疗用药,病原抗药性增强,药物的效果降低。 2.3.4运输管理问题 运输工具设计不合理、不按规定运输、饥饿或饮水不足等应激因素,造成动物抵抗力下降;给动物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造成动物免疫力下降等,均可导致动物在运输途中或到达目的地后很快发病。 3 强化各环节措施,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按照疫病传播的三个环节,强化各项措施,消除或切断疫病流行三个环节的联系,是科学、有效控制疫病发生或流行的关键。因此,根据以上分析,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措施。 3.1有效控制或根除传染源 3.1.1完善疫病监测和预测预警体系 完善的疫病监测和预测预警体系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控制”重大动物疫情,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决策的主要依据。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当前,要重点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完善疫情监测方案。监测的对象应以所有发病或死亡动物为主,兼顾重点地区的抽样检测,这样可最大限度的及时发现疫情,减少疫情监测的盲目性;要充分利用现有省、市(地)、县三级疫病诊断(监测)实验室,在为广大养殖者提供免费疫病诊断服务的同时,对所有送检的动物(样品)进行疫病检测,这样既解决这些实验室闲置问题,又能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解决第一时间发现疫情的问题。二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当前,野生动物与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要制定科学的监测方案,加强疫病监测,明确我国野生动物疫病状况,以及对人类和畜牧业养殖潜在的威胁。三是加强动物疫病流行规律研究,特别是要明确在我国这种养殖方式下,主要疫病的疫源、传播途径、危害、发生和发展规律、影响因素等。四是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的工作机制,彻底解决真实疫情报不上来的问题。尽快建立重大动物疫情的网络直报系统,将疫情报告网络延伸到乡镇和村,实现动物疫情的网络直报,提高疫病报告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3.1.2制定各类动物健康标准,为养殖企业明确疫病控制目标 动物健康标准是疫病控制的目标。因此,应尽快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种用、乳用动物和宠物健康标准,以及商品动物健康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各类疫病净化方案,指导养殖企业逐步净化疫病。引进种用动物是当前疫病传播最主要的途经之一,种用动物的覆盖面大,一旦种用动物携带病原,就可通过引种大面积、远距离传播。因此,对达不到安康标准的,应禁止作为种用动物出售,从引种(源头)上切断疫病传播,消除因引种引发的动物疫病风险。 3.1.3加强疫病的区域化管理 我国地域辽阔,动物饲养数量巨大,饲养水平和疫病防治水平差异很大,对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要求也不一样。可通过区域化管理,鼓励一些省份、区域或企业率先控制或消灭重大动物疫病,提供卫生质量、安全性更高的畜产品。一是通过建设无疫区、生物安全隔离区,在一定区域内或大的养殖企业率先消灭一些重大疫病,促进畜产品出口。当前,要加快对一些达到标准的区域或企业进行评估认定,促进无疫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步伐。二是实行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有关标准,制定我国市场准入的标准和准则,提高各地在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上的积极性。三是加强检疫监管。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运输和市场的检疫监督,有效防止疫情传播。 3.1.4完善扑杀补偿和无害化处理政策 按照市场机制,完善对扑杀动物和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的补偿制度,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和补偿范围,增强养殖者配合疫情处置的积极性,及时消灭传染源。 |
上一篇:养殖中通风换气的重大意义
下一篇:猪瘟发病新特点及综合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