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苗研制。病原体不断变异,而制苗生产的菌(毒)株未能做到“与时俱进”的更新,再加上生产工艺落后等因素使疫苗保护效率下降。 ①临床上使用的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灭活疫苗因毒株多年未更换在某些地区保护率仅为20%左右。 ②羊布氏杆菌病活疫苗对羊是弱毒,对人是强毒。 (2)检测试剂。除口蹄疫有能抗原、抗体检测的商品化试剂盒外,其他羊传染病很少或没有有抗原、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盒,即使有些疫病有试剂盒,但因操作程序复杂或准确性差等缺陷而无法推广应用。目前我国使用的羊布氏杆菌病检疫技术为经典的平板凝集试验和试管凝集试验,该方法不能区分疫苗免疫抗体与野毒感染抗体,所以在注射布病疫苗的地区,普查或监测布病变得十分很困难。 3.基层兽医技术力量薄弱。很多规模化羊场的兽医业务人员业务素质低,无法满足疫病防控需求,也有很多羊场没有专职的兽医人员,免疫、驱虫、疫病监测和检查由饲养员代替,难免会出现误诊、漏诊以及错误的操作等。 4.疫病防控技术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国虽然有兽医防控技术体系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但落实到地方,则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甚至大打折扣。当地财政和编制限制使得兽医人员数量减少。缺乏经费和设备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仪器设备缺乏,疫情监测不准确。因政绩需要瞒报疫情。 5.病畜扑杀的政府补贴标准有待提高。按照相关法规,口蹄疫、布病及结核等发病动物和阳性带毒(菌)动物必须扑杀,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由于制定的补贴标准与市场价相差很大,农户和养羊企业扑杀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为了逃脱扑杀、减小损失而瞒报疫情,即使上报也希望尽量少扑杀或不扑杀。 四、防控对策 1.加强依法管理疫病防制观念,提高全民防制疫病的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因地制宜地制定地方防疫法规与该法配套。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使养羊业从业人员懂法、守法,明确养殖者作为疫病防控责任主体的地位。 2.健全机构、理顺职能,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程。 ①实行官方兽医制度。建立官方兽医垂直管理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并行的兽医管理体制,使公益性的防疫执法行为与经营性的治疗服务相分离,确保执法到位及执法的公正性。 ②建立以县兽医行政部门为主导,以县乡兽医为骨干、以执业兽医为基础的动物疫病防疫体系。 ③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兽医人员的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3.增加投入,提高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建立完善防疫经费保障机制, 设立防疫基金,以确保强制免疫所需的正常支出。制定合理的赔偿制度, 切实维护养殖者利益。 4.制订长期的防治规划,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疫病的区域化管理。以控制和消灭疫病为目标,针对危害严重的疫病制订长期、科学、合理的防疫规划。坚持预防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对重大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搞好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严防疫病发生。推行疫病的区域化管理,在规模化羊场大力推进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并逐步扩大建设范围。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疫病的净化或消灭。 5. 加强羊用生物制品的研发和管理。 6. 整合资源,加强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为疫病防控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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