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常见误区 再看真实的情况,卫生部前几年有全国食品污染物监测网,通过监测网检测可能含有糖精的食品中实际含量有多少,按最大含量来计算,用97.5%最高分位数的最高含量,再乘上含有糖精食品量,计算出的摄入量只有2.1毫克,因为食品企业并不会按最大量来加糖精,而是根据工艺需要来加。我可以告诉大家,在我们收集的数据中,大概有8%-10%的样品糖精含量超标,这些是不合格产品,不允许卖,但对每人每天每公斤体重摄入量没有影响。以糖精为例,政府规定的量非常保守,稍微超过一点对健康没有影响,但是,稍微超过一点也是非法的,是不允许卖的,健康和违法这二个概念要清楚。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有各种各样的误解,我觉得以下这几条是消费者产生“我们还能吃什么?”误解的原因。一是消费者要求零风险,二是过于重视化学性污染,而忽视食源性疾病。三是笼统地把假冒伪劣与食品安全划等号,这种说法目前为止,我没有成功说服任何层次的领导,我也承认广大消费者跟领导的观点都一样,认为只要假冒伪劣就是食品安全问题。现在我越来越坚持自己的观点,假冒伪劣与食品安全问题不能划等号。因为假冒伪劣食品是汪洋大海,其中只有极个别危害消费者健康或者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比如工业甲醇勾兑的白酒,喝这种白酒眼睛会导致失明甚至造成死亡,我国曾经判处造成多人死亡制造假工业白酒的责任人死刑。三聚氰氨是假冒伪劣产品,但在汪洋大海般假冒伪劣食品,这种例子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假冒伪劣食品对消费者健康不造成危害,甚至不构成潜在危害。 上海发生的染色馒头,加了柠檬黄,柠檬黄不可能多加,柠檬黄是一种色素,色素的颜色取决于浓度,柠檬黄多加了,就不会是生产者想要的黄色。柠檬黄加在汽水中是合法的,但加在馒头中是非法的。但是被炒作成食品安全问题是不应该的。这是假冒伪劣事件,依据非常确凿,但在人们的头脑中,上至政府官员,下至老百姓,乃至企业都说不清楚,都认为是食品安全问题。这种问题很多,染色花椒、假鸡蛋等等,我可以告诉大家假鸡蛋的原料都是食品添加剂,充其量是工业级而不是食品级,这是违法行为但不一定造成健康损害。你也不可能天天吃到假鸡蛋,你今天上当了,明天再去买假鸡蛋,那个卖假鸡蛋的估计都找不到了。这类问题是假冒伪劣,不构成食品安全问题。如果把假冒伪劣和食品安全问题划等号,食品安全问题的数量放大了好多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担心,相当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把假冒伪劣和不安全食品分清楚,当然不容易分清楚,因为两者有交叉。谁该管假冒伪劣产品?显然是地方政府的事,大家可以想想某个地区假红酒产量和销售量到了这样大的规模,还纳了很多税,政府可能不知道吗?我觉得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要介入,这不是农业部门、卫生部门的职责,如果把这些部门都弄去打假,就影响了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因为有足够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卫生部管。我就讲到这儿,你们当中哪怕有少部分人接受我的观点,我今天的演讲就成功了。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无论在科技发展规划还是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都对食品安全做出了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有三位副总理担任正副主任,而且要成立正部级食品安全办公室。 2009年12月成立第一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42位专家组成,其中没有一位政府官员。我们制订了2010年到2011年风险评估和监测计划,同时开展了工作。比如碘营养状况、大米镉暴露、铝暴露、铅暴露等等,最近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这是一个实体。第一期编制200人,现在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准备今年年底以前就要挂牌。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开展全国性的食品安全的监测,就在2010年,凡是有困难的地区都是财政部统一拨款,31个省市自治区同时开展了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即在什么食品中含有什么有害物质,包括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也开始启动,由中国国家疾病预防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由卫生部会同其他各部来制订计划和实施。2010年得到了三十万到四十万条数据,已经过初步分析和整理,形成初步报告。 这次《食品安全法》强调只有一套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过去中国的标准很多,有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行业强制条款。企业无所适从。现在规定,只有一套食品安全标准。首先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下面设了10个分委员会进行工作,经过短短一年时间,已经有276项标准通过审评,其中乳和乳制品174项已由卫生部颁布。包括了网上现在炒作得非常热闹的中国乳品标准全世界最落后,喝牛奶不如喝白开水等等,这都是误解。其中有7个标准是这次要清理整顿的重点。今年还要完成202项标准的清理整顿。政府也进行了分工,重大统一的事项由卫生部发布,但发布只是单行线,是政府发布,跟有效的风险交流做法有很大的差距,所以风险交流是我国目前风险分析框架中最薄弱的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