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免疫无疫区评估 力争通过国家免疫无高致性禽流感评估。继续监测净化,保持临床无病例,易感动物无感染。 技术途径:按《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评估。区域内所有应急免禽类实施免疫接种,实施免疫效果监测和病原监测;采用PCR法加强病原监测,病原阳性禽及同群禽按疫情处理办法处置;对疫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易感禽类进行病原监测,检出的阳性禽按疫点处置;对疫区养猪场采集鼻腔拭子,受威胁区所有禽群采集喉气管拭子和泄殖腔拭子,在野生禽类活动或栖息地采集新鲜粪便或水样;每个采样点采集20份样品,按标准进行病原检测,发现疑似感染样品,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确诊为阳性的按疫点处置。 3.向非免疫无疫区过渡 以监测净化为主,逐步缩小免疫范围,保持临床无病例,易感动物无感染。 技术途径:加强病原监测,根据病原监结果,经风险评估,可逐步缩小免疫接种区域。同时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和病原监测;未免疫区域进行病原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感染动物按疫点处置,同时对周边5公里的易感动物进行抽样监测,发现阳性动物,按疫点处理;对疫区养猪场采集鼻腔拭子,受威胁区所有禽群采集喉气管拭子和泄殖腔拭子,在野生禽类活动或栖息地采集新鲜粪便或水样,按标准进行病原检测,发现疑似感染样品,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确诊为阳性的按疫点处置。 (三)猪瘟 1.免疫控制 以免疫、监测控制为主,区域内易感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实现临床无病例,易感动物无感染,防制水平达到国家免疫无疫区评估标准。 技术途径:区域内易感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及病原监测;加强病原监测,病原阳性畜及同群畜按疫点处置;对带毒者周边3公里的易感动物进行抽样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感染畜、带毒畜按疫点处置办法处置;加强科学饲养管理,发展标准化养殖小区;实施有效的动物卫生措施,阻止该病从野猪向家猪的传播。 2.免疫无猪瘟区评估 力争通过国家免疫无猪瘟评估。继续监测净化,保持临床无病例,易感动物无感染。 技术途径:按《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国家免疫无猪瘟评估;区域内易感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及病原监测;加强病原监测,病原阳性畜及同群畜按疫点处置;对带毒者周边3公里的易感动物进行抽样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感染畜、带毒畜按疫点处置;加强科学饲养管理,禁止饲喂泔水;实施有效的动物卫生措施,阻止该病从野猪向家猪的传播。 (四)新城疫 1.免疫控制 以免疫、监测控制为主,区域内易感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实现临床无病例,易感动物无感染,防制水平达到国家免疫无疫区评估标准。 技术途径:对区域内所有应免禽类实施免疫接种,实施免疫效果监测及病原学监测;加强病原学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感染禽、带毒禽按疫点处置办法处置。受威胁区所有禽群采集喉气管拭子和泄殖腔拭子,在野生禽类活动或栖息地采集新鲜粪便或水样,每个采样点至少采集20份样品,进行病原检测,发现疑似感染样品,经国家指定参考实验室确诊,确诊为阳性的按疫点处置。 2.免疫无新城疫评估 力争通过国家免疫无新城疫评估。继续监测净化,保持临床无病例,易感动物无感染。 技术途径:按《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免疫无新城疫评估;对区域内所有应免禽类实施免疫接种,实施免疫效果监测及病原学监测;加强病原学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感染禽、带毒禽按疫点处置办法处置。受威胁区所有禽群采集喉气管拭子和泄殖腔拭子,在野生禽类活动或栖息地采集新鲜粪便或水样,每个采样点至少采集20份样品,进行病原检测,发现疑似感染样品,经国家指定参考实验室确诊,确诊为阳性的按疫点处置。 (五)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1.免疫控制 以免疫控制为主,区域内易感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实现临床无病例。 技术途径:区域内易感猪实施免疫接种;开展病原监测,病原阳性猪及同群猪按疫点处置;对带毒猪周边3公里的易感猪进行抽样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感染猪按疫点处置办法处置。 2.监测净化 以监测净化为主,区域内易感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实现临床无病例,易感猪无感染。 技术途径:区域内易感猪实施免疫接种;加强病原监测,采用RT-PCR方法检测,发现病原阳性猪及同群猪按疫点处置,并对周边3公里的易感猪进行抽样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感染猪、带毒猪按疫点处置办法处置。 (六)狂犬病 以免疫控制为主,区域内易感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实现临床无病例。 技术途径:区域内所有犬、猫实施免疫接种,并加强免疫抗体监测;加强病原监测,采用RT-PCR方法检测,凡发现病原阳性动物一律扑杀,按疫点处置,并对周边8公里的犬、猫进行抽样监测,发现阳性感染动物按疫点处置;对病原阳性动物接触频繁的易感动物进行隔离检测;发现疑似感染样品,经农业部狂犬病实验室进行确诊,确诊为阳性的按疫点处置。 五、防控保障 (一)技术保障 1.强制免疫 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并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实施。每年采取春秋两次集中免疫和月月补免制度,规模场可根据自定的程序进行免疫,实行集中免疫、常年补针。免疫操作分别按照各病种的免疫技术规范进行。 2.疫情监测 市畜牧兽医部门按照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监测方案分别制定本实施方案。在高密度免疫的基础上,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效果进行监测、评估。通过血清学试验、PCR试验等实验室检测手段以及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监视等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分布及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把握疫病发生和发展趋势。监测时要根据动物疫病病原、流行病学特征和监测的目的,确定监测的频率和类型,要考虑动物群体、流行病学单元、病原多发区、病例和暴发确认、实验技术方法等,进行随机抽样时,要有统计学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