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环境大消毒(包括猪舍外道路、空地等)。每年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大消毒.可用3%~4%的火碱液或0.5%的过氧乙酸喷洒地面。 3.1.6车辆消毒。运输猪和饲料的车辆,在装运前后必须用菌毒敌或灭菌灵等喷雾消毒。 3.1.7剖检室的消毒。每次使用后,除将尸体装入不漏水的塑料袋送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外,剖检室应立即用高浓度的消毒液彻底消毒。 3.1.8猪场职工及饲养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更换衣鞋,并进入消毒室经紫外线灯照射(注意保护眼睛)或采取其他方法严格消毒方可进入。离岗时将工作服鞋留在更衣室,不准带出场外。 3.2实行自繁自养 首先要建立健康种猪群,实行自繁自养。引种到无特定疫病的种猪场购买。引进种猪前,对出卖种猪的猪场必须进行疫情调查。包括已往发生过哪些疫病、发生的时间、流行情况、诊疗情况及防治效果如何。 就地检疫:首先观察猪只精神外貌、健康状况,然后采血清根据需要检查特定疫病。进场隔离观察:种猪引进后必须隔离观察一个月以上,在观察期间再次检疫并补注各种疫苗。驱除体内外寄生虫,确定健康无病后方可进入本场生产区。 3.3制订合理的免疫和驱虫程序 3.4发生疫情应采取的措施 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尽快隔离确诊。发生或疑似发生口蹄疫、猪水疱病等一类传染病时,应立即封锁疫区或疫点,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出入疫区或疫点,禁止猪调出或调入,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待有关部门处理后应对猪场进行彻底消毒,并查出发病原因,以便吸取教训。 发生其他疫病时,应将病猪立即隔离治疗,对病猪群进行检疫观察。随时发现随时治疗,对猪舍进行带猪消毒,1次/d。隔离舍除每天消毒外,还应污染后立即消毒。未病猪及时进行紧急预防接种,以便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 死猪及分娩的死胎、胎衣应装入不漏水的容器送到无害化处理场处理或在指定地点焚烧后深埋。此外,出售生猪必须在场外交易,出场猪不准回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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