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10月17日08:30-10:00,考试时间90分钟。 试卷二:10月17日10:00-11:30,考试时间90分钟。 试卷三:10月17日14:00-15:30,考试时间90分钟。 试卷四:10月17日15:30-17:00,考试时间9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并公布的《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四张试卷均为机读式选择题。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相关法律法规;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在临床上的应用。 (三)考试纪律 考生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上述文件,应当自觉遵守。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的,不予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考试复习与辅导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业部已制定出版《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考生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农业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特此公告 农 业 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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