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橡皮)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或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4.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6.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当按要求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区、考点和填涂准考证号等规定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作废。 监考员未宣布前,考生不得阅读试卷;监考员宣布考生开启试卷后,考生应当首先检查试卷有无缺页和印刷问题,如有这些问题,应当向监考员申请更换,一旦考试开始后,不得申请更换试卷。 7.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文字部分、用2B铅笔填涂机读信息点;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题卡无效。 由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答题卡损坏的不予更换备用答题卡。 8.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或答题卡污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窃、抄袭他人试卷;不准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分别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员核验回收后方可离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答题卡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工作。对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员管理的考生,监考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