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考试

河北省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05-02 作者:阳光畜牧网- 小 + 大

    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农业部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0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广泛宣传,严格组织,按照农业部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推进措施,确保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统一、高效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业兽医考务工作队伍和执业兽医技术队伍,不断规范动物诊疗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兽医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建立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省、市两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务工作队伍;建立常态化的与执业兽医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运行机制。
    三、工作组织
    为推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确保实现目标要求,在全国执业兽医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考试工作管理机制,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科学设置考点,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
    1、河北省考区成立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张钰同志任组长,郑文波同志任常务副组长,仇拉庭、刘肇清、张强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计财与科教处、监察室、兽医处、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兽药监察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区办公室。考区办公室设在省局兽医处,负责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作。
    2、各设区市考点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考点所在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畜牧兽医、教育、公安、保密、纪检监查、卫生、工业信息和电力等部门。下设考点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各考点领导机构名单于4月30日前报省局考区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考区办公室职责:制定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负责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指导考点办公室工作;接收或者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卷、答题卡、成绩单、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复核考生报名资格;生成并核发准考证;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负责本考区考试费标准制定、收取以及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考试考务费的退还等工作。
    2、考点办公室职责:负责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受理考生报名确认工作,指导考生填写报名表,核实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收取考试费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转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考试前的机要存放;组织实施考试;考试结束后,清点、销毁试卷,清点、寄送答卷、答题卡;转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处理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等。
    (三)考点设置。按照考点设置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目前,原则上每个设区市设置1个考点,全省共设11个考点。
    四、工作步骤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部署发动、工作准备、组织实施和工作总结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2010年4月-7月)
    1、召开会议。召开由各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局主管局长、兽医科(处)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以及有关大专院校参加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部署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安排:2010年4月。责任单位:省局考区办公室)
    2、广泛宣传。印发农业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60问》,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和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推行执业兽医制度有关法规、规章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要求,增强省内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户)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兽医从业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了解和认识。(时间安排:2010年4月-7月。责任单位:省局考区办公室,各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局)
    (二)工作准备(2010年4月-8月)
    1、办理考试收费许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立项批复,积极协调省财政、物价部门,申请并核定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下发全省。(时间安排:2010年4月。责任单位:省局考区办公室)
    2、确定考务人员。考务人员包括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考区负责向每个考点选派2名考试监督员,考点根据考场数量设立1-2名巡考员,每个考场聘任2名监考员(非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和非畜牧兽医系统工作人员),考点设立的巡考员和聘任的监考员需报考区办公室审核备案。(时间安排:2010年5月-8月。责任单位:省局考区办公室,各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局)
    3、考前培训。省局委托有关单位负责组织考前培训。培训的对象是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围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时间安排:2010年8月-9月。责任单位:省局考区办公室,各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局)
    4、成立考务安保机构。各考点协调当地公安、监察、卫生、保密、工业信息、电力等部门,成立由畜牧兽医部门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考务安保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期间的纪检监察、卫生防护、安全保卫、电力供应和无线信号屏蔽等工作。(时间安排:2010年8月。责任单位:各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局) 
    5、设置考务管理办公区。每个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保密室(租用)、医务室、考试滞留室。考务办公室要张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流程》、《监考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保密室负责考试前和考试结束后,考卷(含备用卷)的临时机要存放。医务室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及考务人员突发疾病的处置。考试滞留室是为在考试期间,提前上交试卷及考场违纪人员按规定不允许立即离开考场而提供的暂时滞留场所。(时间安排:2010年8月。责任单位:各设区市畜牧兽医主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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